日前,烟台市福山区某食品企业房产等资产以1810万元挂牌。据介绍,拍卖标的物包括烟台大三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一栋房屋建筑、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存货及车辆等。
出售依据为烟台大三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0)鲁0611坡3号民事裁定书及物业管理及变价方案。拍品卖方为烟台大三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有租约,只有部分房屋在屋外,租约在拍卖成交日到期。
烟台大三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福山区同三高速以北、规划路以南,阜新工业园区柳林河路7号。有证房产平方米,无证房产平方米左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左右。土地使用权面积6915平方米。
出卖人对房产面积差异、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使用性能、自担风险等瑕疵不承诺、不保证。如出现任何问题,买方应自行处理。目前,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都不在卖方处。因抵押未解除而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使用维护时间不长,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具有设备本身的性能,没有承诺或保证。库存主要是包装材料。如有烟台大三元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标识,为避免公众对产品产生误解和混淆,包装物不得继续使用,包装物只能按废品处理。
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销售者对车辆能否使用、零部件是否齐全、是否改装、是否违规等所有事项均不承诺、不保证。
拍卖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车辆等标的已被法院抵押查封,可能是由于法院协调手续繁琐,存在因解押查封不及时导致买受人延迟产权过户、延迟拍品交付的可能。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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