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费用以外母子公司的避税方式
目前,利用管理费避税存在较大的税收风险,但母子公司之间仍存在其他避税方式。比如,母公司亏损较多,子公司盈利较多。为了减轻集团公司的税收负担,可行的避税方式有三种:母公司可以向子公司委派财务人员,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财务咨询费;母公司也可以让该专利由子公司使用,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在母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同履行中,子公司违约的,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支付违约金。
2.母子公司人员派遣减税方案
如果母公司向子公司派遣人员,如果子公司直接向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子公司无法在税前扣除,通过工资扣除存在风险。母子之间可以签订人事服务费协议。母公司收取服务费作为收入,开具发票并缴纳相关税款。派出人员的工资作为母公司的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子公司支付服务时,作为正常服务费取得发票,税前扣除。
3.关注集团公司“资金池”涉税风险
在“结算中心”管理的资金池中,子公司向集团公司结算中心收取存款利息,是资金占用收到的收入,子公司必须缴纳增值税。财务公司管理的资金池,由于财务公司属于金融机构,“资金池”成员企业从财务公司取得的存款利息与从银行取得的存款利息相同,子公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无论是资金结算中心模式还是财务公司模式,集团母公司向成员企业收取的“资金池”利息均应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