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超市取名“华联”,能算是华联连锁超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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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华联”,大多数人对这个名字都很熟悉。这家国内首家上市连锁超市成立于2002年,如今已在全国30多个省区开设5000多个营业网点。
尽管覆盖面如此之广,但仍有不少民营企业家暗地里将“华联”二字作为门店招牌。也就是说,你去过的“华联”超市很可能是未经正品华联超市授权的假货!所幸的是,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公司)从未停止维权。
华联超市的维权之路
四川成都永宁镇的胡某夫妇经营两家小超市已有10多年。2021年4月,他们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华联公司起诉胡某夫妇侵犯华联超市商标权,索赔1万元。虽然此时,胡某夫妇已经注册了“盛世华联”商标。
像胡某夫妇这样的情况并非孤例,经营食品店的陆某也有过类似经历。几年前,陆某夫妇办起了小卖部。他们虽然注册了食品店,但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没有更换原来的“星星世纪华联”店牌,因此站上了被告席。接到传票后,陆某立即更换了店门。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目前,华联公司已在国内四川、安徽、福建、山东、河南等地提起商标纠纷诉讼,此次大规模商标维权行动最早可追溯到2019年。仅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的一个月内,华联公司以商标纠纷为由起诉他人的案件就有126件,累计达345件。
为什么很多小超市会侵权?
公开资料显示,华联公司于2006年5月申请注册;华联超市;华联
超市;HL“商标,并于次年1月申请注册”华联超市“商标,两个商标在国际上被归入35类广告销售,正是这两个商标,成为华联公司日后向众多小超市维权的资本。
华联公司与某小超市经营者卢某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后认为,“华联”是案涉商标的显著特征,卢先生食品店经营的超市招牌上显著使用“星星世纪华联”与华联超市公司上述商标近似,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或误解,构成对华联超市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近年来,华联公司广泛发起商标维权,旨在维护自身商标权益。被诉商家在经营性质、店面招牌等方面与华联超市相似,不排除普通人混淆的可能。
如今,知识产权保护理念越来越广泛、深入人心。即使有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防线,及时合理分配企业知识产权,也是保障企业发展最有效的方式。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