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3月15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7月22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95年9月4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00年10月31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2001年4月12日修订);
7、《国务院关于引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2002年2月11日);
8、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11月30日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I.外国投资者资格
1.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二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外资公司审批程序
(一)审批权限
1.总投资1亿美国元以上或有国家特批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或上海市商务委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核准。
2.投资总额1亿美国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和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由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负责审批。
3.在浦东新区、外高桥保税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出口加工区、临港新城注册的外商投资项目,总投资3000万美国元以下(不含限制类),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桥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批准。
4.总投资3000万美国元以下或总投资1
美国百万美元以下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和位于市属工业区的外商投资项目,属于鼓励类和允许类,投资总额在美国三千万美元以下的,由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审批。
(二)审批程序
1.投资者根据投资总额和项目性质,向上海市商务委或各区县人民政府及管委会(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交相关申请文件;
2.审批机关根据审批权限和外商投资的行业定位进行审批,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凭审批机关的设立批复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三。外资公司申报文件
(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各投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独资企业只提交章程);
四、投资方聘任的外商投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候选人名单及任命书;
5.经公证并经合法认证的投资者身份证件或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7.法律文书送达委托书;
8.公司注册地的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人的产权证明;
9.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查询表或批准证书;
11.涉及国有资产的项目需提交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文件;
12.进口设备清单;
13.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授权委托书;
14.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外商投资企业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所有投资者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总额、注册资本、各投资者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缴纳期限、不缴纳出资的处罚以及股权转让的规定;
(四)全体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五)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人数的配置,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方式;
(六)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
(七)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
(八)办事原则、会计原则、审计原则;
(九)关于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十)外商投资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程序;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投资者之间争议的方法和程序;
(十三)合同文本和合同生效条件。
(三)外商投资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二)外商投资企业的目的、经营范围和期限;
(三)所有投资者的名称、注册国家和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国籍;
(四)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投资各方出资金额和比例、股权转让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
(五)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六)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办法;
(七)会计、会计、审计制度原理;
(八)建立工会;
(九)解散清算;
(十)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
IV.外国投资
公司批准原则
1.申请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
2.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中,外国投资者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1.新公司名称及字号;
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关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事实上,事实上
4、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或修订后的章程。
5.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
1.由于外资企业名称变更涉及企业所有证照,需提前做好新旧名称衔接工作,以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2.外资企业变更公司名称时,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需要对变更企业有一定的心理准备。
以上就是小编提供的上海外资公司注册情况。希望你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