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和中国历史上的其他朝代一样,是以农业为基础的。粮食是民生之天,土地是国民经济之母。土地成为清代经济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土地问题成为清代关系国计民生的首要问题。清代土地的数量是多少?据清代正史记载,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约http://www.zhucesz.com/~580万公顷,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约http://www.zhucesz.com/~640万公顷;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约760万公顷;乾隆十八年(公元1753年)约750万公顷:嘉庆十七年(公元1813年)约http://www.zhucesz.com/~790万公顷……但清代各朝代总土地,除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记载的890万公顷(与其他正史记载相差较大)和光绪十三年(公元1887年)《会典》记载的910-920万公顷外,均未超过万历三十年(1602年)的850万公顷和160万公顷(按:前者在明初最接近实际,因为它包括了眷村数量;后者是张居正清理全国土地后的统计,明末最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