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警惕!利用“互联网+国学”进行传销,骗了4200多万人!14人被判刑!
昨天报道了
“4G无线WiFi”当幌子
从事传销活动案件
这里,湖北省鄂州市
还查获一起网络传销案
但这次换了一件“马甲”
文化公司打着“互联网+国学”的幌子
发展会员非法抽回资金
这样的手段居然被诈骗了
会员钱款达4292万元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文化公司老板等14名传销组织头目、成员被判处2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查发现问题
成立运营4个月即被查封
2017年5月,鄂州市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市某酒店存在大量外来人员。经过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这些外地人来自多个省份,均在鄂州湖北汉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作。通过分析该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活动,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人员涉嫌开展传销活动,遂将该线索上报鄂州市公安局。
2017年8月6日,鄂州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打击传销专班,以涉嫌传销罪对湖北汉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立案侦查。当晚,警方在鄂州市将该公司董事长方某旺及犯罪嫌疑人何某、黄某、邓某、张某等5人抓获,缴获大量涉案电脑、硬盘、账本等。
参与扣押的公司。鄂州警方供图
为防止更多群众上当受骗,民警立即关停了该公司涉嫌传销的网络系统平台。此后5天内,专案民警又分赴湖南长沙、株洲等地,将另一传销头目曾某乙及孙某、周某等9名涉案人员抓获。
让该传销组织最大头目方某旺没想到的是,这个由自己精心策划搭建的网络传销平台,从成立到运营再到查处
封存,前后不到4个月。
揭开传销“画皮”
打着“互联网+国学”的幌子
在平台内倡导高投资回报
经查,方某旺成立的湖北汉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设文化发展公司、股份公司、房地产公司等三家子公司。方某旺利用湖北汉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套取资金。主要套路是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拟文化产品。为了让销售的文化产品更具吸引力,这些所谓的文化产品被打上了“国学”的标签。
图谢正军
2017年4月28日,湖北省汉溪文化艺术品收藏平台打着“互联网+国学”的幌子上线运营,编造发布公司即将上市的信息引诱会员加入。在招商大会上,方某旺讲解了平台模式以及如何投资、赚取、盈利,并鼓吹在平台投资有高回报。
根据平台规则,客户在注册会员时,需要先支付200元激活码费用激活平台账户,再支付最低3000元购买一套平台自营产品,这就是所谓的“资产包”。平台出售给会员的资产包是虚拟产品,而不是实物。平台将为每位注册会员赠送两瓶虫草酒或茶叶(均为外地购买)。
平台宣称会员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收入模式。静态收益是会员购买的资产包增加到每天3个,动态收益是会员推荐他人注册会员并购买资产包,可获得线下会员投资额的3%作为奖励。
此外,当线下团队成员达到一定数量时,还可以升级为不同级别的经销商,并获得市场奖励。会员登录网站平台点击出售,需支付2个交易币。当有新客户购买时,平台系统会自动匹配买家和卖家。
同年6月,方某旺等人对平台进行升级改造。除了资产包,升级后的平台还在线发行艺术币,用户购买艺术币还可享受福利。
传记
营销机构通过发行资产包和艺术币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随着新成员的不断加入,基金也越来越多。此外,会员有赚钱心态,不会同时提现。平台积累了大量资金。截至案发,据警方调查,该平台拥有三级以上会员,累计注册会员账号17715个,骗取财物4292万余元。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情节严重
因组织传销被判刑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4月,方某旺以湖北省汉熙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名义,与曾某义就“互联网+国学”项目达成合作协议。后来,曾某义邀请李某、何某等人参与项目合作,李某又邀请赵某、毛某等人组成项目合作团队,共同出资、制定方案,搭建湖北省汉溪文化艺术收藏平台。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旺、曾某乙等人组织、领导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参赛者需通过缴纳费用、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等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诱导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参与的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事实清楚。方某旺、曾某乙起到发起、策划、操纵传销活动的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他们是主犯,应按其组织、指挥的一切罪行处罚。
近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方某旺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曾某乙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他12名传销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4年2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不等。同时,依法追缴14名被告人违法所得。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吴彩萍
编辑/裴颖
监制/何永鹏田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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