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种植和中草药种植。
豁免适用范围:
1.蔬菜、粮油、豆类、水果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3.种植中药材;
4.森林种植;
5.饲养畜禽;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加工、农机操作维修;
8.远洋捕鱼;
9.公司+农户经营。
扩展信息:
实行优惠:
204年4月24日,国务院出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后,应税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将由26条增加到85条以上。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4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将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标准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据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消息,为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税务总局已正式发布公告,明确不再核准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此前未纳入税收优惠范围的小微企业,此次也可享受优惠政策。
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近年来密集出台,包括统一并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至2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以前的6、4降至现在的3;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有230万户小规模纳税人,由缴纳3%的增值税改为缴纳5%的营业税,税负减轻40%。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表示,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可以营造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提振小微企业发展信心。大量小微企业能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有助于实现就业增长和稳定经济增长。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