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家书应和东方:万物皆新,东方春语献佳音
1.本项目推广名称为“颐和东方”,地名办公室核准名称/备案名称为“颐和东方花园”;开发公司为“宁波融创乾湖置业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为“甬东房渝续字(2021)第006号”;
2.该信息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或承诺;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
3.相关公示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卖方阶段性规划、未能控制而发生变化;该信息发布的内容为2022年4月27日前。卖方会不时修改宣传资料。请留意最新资讯;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