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姓名权,不存在与商标同名的侵权行为。但未经批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会侵权。
2.核定公司与商标同名时虽不存在侵权行为,但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违法使用商标行为构成侵权。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自主选择名称,并申请登记。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商标法
第5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再次投入市场;(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造成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他损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