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注册公司必须有名称,而且不能同名,不能用一些特殊字符,随着近两年经济的快速发展,加上政府对创业的政策扶持,注册公司数量每年都在快速增长,这在增加公司竞争力的同时,也增加了公司名称的重复率。注册公司的名称也在根据《公司法》的政策发生变化。详细情况,可以看看企名网是如何为我们讲解的。
一、先看公司名称的概念
公司名称是企业的名称和字号,是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为社会所认可的标志。
二、公司名称的基本要求:
(一)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所在地的行政名称,并在使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内享有专有使用权。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混淆。
(二)允许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企业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准。未经核准登记的名称不得使用。企业公章、银行账户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名称一致。
三。公司命名注意事项:
1.企业不得使用下列名称:损害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外国(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由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字母组成的姓名;由数字组成的名字。
2.一般情况下,企业不得冠以党政机关、军队、社会团体名称,不得使用其他法人注册的著名商标名称。
3.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全国范围内不得混淆同行业企业名称。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文名称可以与中文名称一致。
(四)不得使用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得使用给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五、不使用违背民族习俗或含有民族歧视,引起公众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的“丑美容店”
转换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