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主体性质复杂。个人独资企业是我国市场主体的重要表现形式。在做生意的过程中,还有一些商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问题不是很清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是否可以含有公司呢?以下是企名网小编为您解答。
企业应当依法自主选择名称,并申请登记。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根据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1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业务形式相一致。
由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所有,出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也就是说,企业责任和投资者责任是一体的。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者应动用个人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等字样,也不能叫“公司”。以便将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与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区分开来。企业应当根据组织结构或者责任状,在名称中注明组织形式。标记的组织形式必须清晰易懂。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不仅应当与其责任形式相一致,而且应当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一致。企业应当根据其主管业务和国家行业分类标准所划分的类别,在名称中标明其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用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出资人姓名作为字号。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可称为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企业为体现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字号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以上地名不作为企业名称
年的行政区划。
企业申请登记时,企业名称应当经主管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有使用权。
(一)出资人为自然人。自然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必要的从业人员。即与企业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员工。
网友: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标准是什么?
企业名称可以是自然人投资者的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称为厂、铺、部、中心、工作室等,为体现经营特点,企业可以在名称中字号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上述地名在企业名称中不作为行政区划。企业申请登记时,企业名称应当经主管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并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有使用权。
只要不包括有限、有限责任、公司,这三个字的名称都可以,但可以是区域+名称(产品名称、品牌名称)+工厂、店铺、部门、中心、工作室等。
以上就是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名称能否包含公司的相关内容。总而言之,答案是不能有关于有限公司的字眼。我国法律对此有严格规定。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企名网平台,将在线为您提供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