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名称的若干疑惑与解答
1.企业是否享有姓名权?
答:企业应当依法自主选择名称,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核准权限与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核准权限有何区别?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带有“中国”、“好运”、“国家”、“国民”、“国际”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华”“吉祥”“国民”“国民”等字样;
(三)不含行政区划,如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前款规定以外的同级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如:北京XXX贸易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名称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有权批准注册外商投资企业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3.企业分支机构名称有哪些规定?
答:(一)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下属企业名称。例如,该分公司下属企业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分公司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XXX分公司。
(2)分支机构主营业务与下属企业主营业务不一致的,分支机构名称必须写明行业特点。例如,下属企业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而分公司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分公司名称为北京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XXX技术开发分公司。
(3)分支机构的名称可以有单独的字号。例如:北京天和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其下属企业名称为天和地下;分公司名称为北京天天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鸿利香河分公司,鸿利香河为分公司名称。
(四)下属企业冠以“中国”“好运”“全国”等字样
“、”全国“、”国际“等字样,其分支机构名称前应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如下属企业名称为中国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名称为中国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XX分公司。
4.企业名称可以使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吗?
A:你不能。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者阿拉伯数字。
5.企业名称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比如,企业名称为北京天和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市为行政区划,天和地下为字号,汽车销售为行业,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6.名称中可以使用“中国”“好运”“国家”“国民”“国际”等字样吗?
答:是的,在一定范围内。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好运”“国家”“民族”“国际”等字样。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好运”“全国”“民族”“国际”等字样的,应当为行业限定词。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制的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外国(地区)投资企业名称的,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7.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什么?
答: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8.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可以用在名称中间吗?
A:是的。字号后可使用行政区划,如天地(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也可以放在组织形式之前,如天和地下汽车销售(北京)有限公司。
9.企业名称中可以不使用行政区划吗?
A:是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一)经国务院批准的;(2)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三)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规定的。
10.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为汉字吗?
A:你不能。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由2个以上字符组成,如:北京天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字号为天井四个汉字;但名称中的字号不能是汉字,如北京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