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在此发布校外培训机构消费提醒
事实上,事实上
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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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对教育培训的多样化需求越来越迫切,大量校外培训机构应运而生。与此同时,一些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盲目追求利益,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甚至有的校外培训机构卷款跑路,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消费者“培训非必要”。确有培训需求的消费者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应认清以下几点,谨慎缴费。
一、明确谁是服务提供主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经审批后须取得办学许可证,并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方可开展培训。”消费者可通过校外培训机构(由张店区教体局统一监管)办学场所悬挂的“张店区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栏”,查看该机构的办学许可证或办学批文、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具体名称,查看办学地址是否与实际相符,证件是否有效,查看经营范围是否包含拟接收的培训内容。也可登录“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zhucesz.com/)或关注“张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符合条件的正规培训机构名单(名单附后)。
二、明确教师是否具备执业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淄博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办法》规定,从事文化培训的教师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该法规定,外籍教师应当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居留证件等证件。同时,所有教师的教师资格证要在“张店区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公示栏”公示。根据《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不得参加机构的培训活动,不得向机构介绍学生,不得提供相关信息。消费者如发现此类情况,可向教育部门反映。
三、明确教育培训场所安全状况
“珍爱生命,安全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事业单位应当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和设施设备。消费者在接受教育培训前,应检查学校场所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应急照明等消防安全设备是否齐全。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学期间要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通过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消费者在接受教育培训服务期间,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根据规定,培训机构应当如实告知培训目标、课程设置、教师身份、培训地址、学习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退款方式等内容,以预付款形式提供服务的,还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服务的人数、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民事责任等。消费者报名培训时,建议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认真研读合同条款。消费者与机构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因为
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目前正在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如有合同违法行为,可向市场监管、教育部门举报。
5.谨慎支付,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机构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方式等信息,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或者在线教育各科目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不听信、不相信校外培训机构营销人员在咨询过程中对教育培训效果作出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承诺;对于宣传中那些“100%通过率”“快速大幅提分”“一线名师”“命题人教学”“套餐”“包教会”“唯一”“最”等字眼,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应避免冲动;一些机构打着“充值享优惠”的旗号,通过大幅折扣引诱消费者预付大量费用,消费者的预付费可能被机构挪用。建议消费者理性认知上述情况,不贪小便宜,守住自己的钱袋子。不建议将费用支付到机构对公账户以外的地方。缴费时,一定要立即索要机构开具的与机构名称一致的税务发票,维护好前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后期权益受损。
六、知晓解决纠纷的法律途径
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如有不具备合法资质的机构从事培训服务,以虚假招生简章欺诈消费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增加收费项目,擅自降低培训标准,安排无资质的教职工从事培训活动,未提供相应教学设备设施,以不正当理由造成消费者提前终止或者延迟学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退还消费者相关费用并承担
赔偿责任。如果消费者与机构发生消费权益纠纷,应尽可能收集所有相关证据,与校外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区教体局咨询服务2869934 2278789
区市场监管局咨询服务2760109
附:张店区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截至2021年2月28日)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0日
张店教育
荆晶摄
编辑:牛长辉董丽萍回到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