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浦区2021年度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区直各公司、有关企业:
根据《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平台)认定和扶持管理办法》(青经规(2021)2号)文件精神,2021年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创建认定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请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组织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I.申报范围
在青浦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运营管理企业。
二、申请条件
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分为创建专班和认定专班,一般按照先创建、后认定的顺序进行。对初创园区(平台),鼓励通过申报创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实施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集聚,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认定创造条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园区(平台),可直接申报认定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特色产业园区(平台)名称、产业定位、区域范围、管理主体等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报。
(一)创建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建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
1.特色产业园(平台)产业符合定位、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特色产业门类一般不超过3个;产业功能以研发、设计、总部、高端制造、品质制造、服务型制造为主。
2.特色产业园区必须四至清晰,用地面积一般不低于50亩;特色产业平台原则上可为建筑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的产业建筑。
3.土地及其建筑必须合法合规,具有完备的功能和建设规划,符合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房屋建筑结构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建筑外观应与城市建筑形态、产业形态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4.具备企业入驻基础
条件,能够提供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具有完善的环境基础设施,便利的交通条件,符合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等有关规定。
5.经营管理主体须在青浦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成功的园区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和在行业内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效应;拥有产业园运营的商标或品牌,或获得“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的,给予创建加分。
6.制定形成园区(平台)方案,包括明确节点目标和规划措施;已有代表性企业注册或拟签约入驻:以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园区不少于3个,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园区(平台)不少于10个。
7.其他区级工业部门要求。
(二)认定条件
创建或符合以下条件后,可申请区级特色产业园区(平台)认定:
1.园区(平台)建成,企业入驻率达到50以上,税收落地率达到80。
2.特色产业入驻企业数占园区(平台)入驻企业总数的60%以上,主导产业下有2~3家龙头骨干企业。
3.特色产业项下入驻企业营业收入(产值)占园区(平台)全部企业营业收入(产值)的50%以上。
4.特色产业项下入驻企业税收占园区(平台)全部企业税收的50%以上,园区(平台)亩均税收应达到上年度上海开发区平均水平。
5.运营管理主体拥有产业园运营的商标或品牌,或获得“公共服务平台”认证,入驻企业获得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知识产权、质量品牌等专项资金,认证加分。
6.园区运营管理信息化平台已建成或启动;
7.其他区级工业部门要求。
(3)公园名称
园区名称要体现产业特色,
优先使用经营管理主体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等字样,并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受理流程
(一)申报材料
1.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
2.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及相关地区的基本情况;
(2)四至范围图及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业务开展与形态建设;
(三)区域环评审批意见;
(4)基础管理;
(五)其他必要材料。
3.汇报PPT,结合基本信息表和申请报告,汇报园区基本情况、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目标和愿景。报到时间控制在8分钟左右。
4.微视频,以视频形式展示区域位置、软硬件设施、产业资源空间及入驻企业形象展示,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二)书信的书写
各镇(街道)、区属公司对辖区企业申报的资质和材料进行初审,并向区经委发函推荐。参考格式见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申请报告)可由企业自行提交,也可由推荐单位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向区经委提交。
(三)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1月12日(星期五),受理地方推荐函和企业申报材料(基本信息表+申请报告)。企业报告PPT和微视频将于评审会前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咨询受理
受理窗口:区经委工业园区科
请教周巧巧杜平
地址:青浦区公园路100号316室
附件:
1.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基本信息表
2.属地单位推荐信参考格式
3.青浦区特色产业园区(平台)认定及扶持管理办法
青浦区经济专员
会议
2021年10月26日
以上内容由上海积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上海积宇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整理出版,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