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父母都想给孩子起个好名字。中国人给孩子取名,一般都不懈怠,既有从“花袭人知骤暖”剪下来的“袭人”之名,也有草根的“板儿”“树根”之名,简称“板儿”“树根”。当然,也有打上时代烙印的“集群”名称,如“卫东”“卫标”等。现在当然也有这样的理想和期待,只是在命名时更注重个性,甚至想用“出奇制胜”这样人们能够容忍和理解的生僻字眼。问题是,自不必说,给孩子取名,既要遵守现行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也要尊重一定的风俗习惯。世界各国对命名的容忍度各不相同。和美国一样,他们的个性张扬,名字古怪怪异。有的甚至取“棺材”“骷髅”,名不惊人;在丹麦,个人姓名法明确禁止使用荒唐愚蠢的名字。家长要把孩子的名字报给当地教会,层层审批。丹麦政府每年要审查大约1100个名字,其中15%至20%的名字会被扼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