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企业如何命名?我们简单说说一些注意事项:
(一)法律保护原则
零售企业经营者也要注意,绞尽脑汁换来的零售企业名称,必须登记注册,受法律保护。要使零售企业名称受到法律保护,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1.零售店名称是否侵权。零售店经营者应通过有关部门核查相同或类似的零售店是否已注册登记。如果是,则必须重命名。在美国,有一家名为“伊丽莎白泰勒热情”的连锁店,专营香水,销售业绩很好,但当其连锁店发展到第55家时,却被迫停售。因为其竞争对手的一款产品名为“激情香水”,他们起诉到法院。后来,“伊丽莎白·泰勒热情”连锁店不得不改弦易辙,重新命名,原本的广告推广也不了了之。
2.零售店名称是否允许注册。有些零售店名称虽不构成侵权,但仍无法注册,难以得到法律有效保护。例如,1915年以前,德国商标法规定,只有数字内容的商店名称不能注册。零售店经营者应向有关部门或咨询人员咨询,询问零售店名称是否在商标法允许的注册范围内,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二)易读易记原则
易读易记原则是零售店名称更根本的要求。零售店名只有好读好记,才能高效发挥识别功能和传播功能。如何让零售店的名称便于阅读和记忆,要求零售店经营者在为零售店命名时做到以下几点:
1.简明扼要。名称简单,简洁明快,易于与消费者沟通。名称越短,越容易引起顾客的遐想,含义也越丰富。绝大多数高档零售店名都很简洁,多为2-3个音节。
2.独一无二。名称应具有独特个性,避免雷同,避免与其他零相似
店名混淆了。例如,日本索尼公司(Sony),原名“东京通信产业公司”,就想把由原名的三个拼音字母组成的TTK作为公司名称。但产品以后会进入美国,美国有很多这样的名字,比如ABC、NBC、RCA、ATT等等。该公司经理盛田昭夫认为,为了企业发展,产品名称必须独特、醒目、简洁、能用罗马字母拼写。而且,名字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必须保持相同的读音。
3.新奇。这意味着这个名字要新鲜,要赶上时代潮流,要创造新概念,比如柯达,在英语词典里根本找不到,本身也没有任何意义。但是,从语言学的角度看,“K”的声音和“P”的声音一样,都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K”的logo新颖别致,消费者看到往往耳目一新,进一步加深了消费者对柯达的记忆。
4.气魄高。这意味着零售店的名称要有气魄,起点要高,要有冲击力,要有强烈的情感色彩,给人以震撼感。例如,珠海的海荣贸易公司为了使其服装进入国际市场,参与领先竞争,决定更名。通过多个方案的比较,决定使用“卓福”作为产品和公司名称。“卓夫”是英语“酋长”的音译,在英语中是领导者和更多(名词或形容词)的意思;中文意思是“君子”。中英文合二为一,彰显出一种典雅、高雅、不凡的风采。正如设计师所言:“作为产品,它是高端、品质的象征;作为企业,它是、、和上乘的代表。”
5.大声。这意味着零售店的名称要好说,不能用难发音或押韵不好的词作名称。例如,肯伍德声音的原名是三重奏。改名的原因是Trio的节奏感不强,前面“TR”的发音还不错。说到“O”,读起来会头重脚轻,前一口气
形势已经减弱了很多。改到肯伍德后,效果很好。因为肯和英语CAN(CAN)有谐音妙,而且朗朗上口,发音响亮。木材(郁郁葱葱的森林)有短暂的和谐感和强烈的节奏感。两者的结合确实是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