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如下
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而不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字样。总之,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有“合伙”二字。
违反合伙企业法规定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扩展数据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包括特殊普通合伙。
1.普通合伙企业由2名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不设上限)。
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名合伙人或者数名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应当由2名以上普通合伙人和50名以下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至少各一名。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时转为普通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解散。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参考:百度百科: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