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共同管理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位和建筑物区划内共有的建筑物、场所、设施,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等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管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物业管理,是指业主根据委托合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环境面貌等进行的维护、修缮活动;广义的物业管理应当包括业主共同管理的过程和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委托的管理过程。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内容包括对住宅小区居民、建筑物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环境等方面的管理。2.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对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首先是小区居民。管理居民在小区居住时的一些行为。3.小区环境管理小区物业管理的自然环境管理是对自然环境进行监测,防止自然环境中不利因素的发生。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缮、维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