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可以有自己的名称。
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结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架构,以总行分支机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扩展信息:
子公司
1、不同设立方式的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条件和出资方式的要求。分支机构应当向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不同法律地位的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结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架构,以总行分支机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母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员、业务、财产直接受总行控制,在总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四、承担债务责任的不同方式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在财务上与总行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性债务由总公司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负责。
5.营业执照不同子公司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分公司领取写有“负责人”字样的营业执照。
6.产品包装的标签不同的子公司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行可以标明自己的名称和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明总行的名称和住所,也可以只标明总行
姓名,住所。
参考:百度百科-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