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水肥一体化合作协议甲方:**************有限乙方:***************见证:为推广水肥一体化先进技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保护合作双方合法权益,确保正常年份林果种植增产增收,在扶贫理事会见证下,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水肥一体化合作协议。1、乙方有偿使用甲方提供的水肥一体化技术,具体为押金每亩1000元,水元/亩,肥元/亩,乙方在项目区实际有亩地,交纳押金元,水肥费共计元。乙方缴纳保证金后,取得甲方水肥一体化使用资格,再正常使用甲方提供的水肥一体化前,按土地实际亩数缴纳当年水肥费,缴纳土地实际亩数后次年4月继续使用。2、甲方负责水肥一体化技术的技术培训和日常服务,指导乙方科学种植,提高林果产量和品质。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果实采收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甲方。4.乙方种植的水果,只要符合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规格,甲方负责包销。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严格按照甲方指导合理使用甲方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如人为损坏,乙方负责一切修理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6.乙方五年内不得退出。乙方在五年内提取的,甲方不退还乙方已付的定金。五年后退出的,甲方应在结清乙方水肥费用后30日内将剩余定金退还乙方。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修改或者终止:(1)。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2)。本合同是在…的基础上订立的国家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3)。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能履行。8.违约责任(1)。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全部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损失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林果按元/亩计算,水肥一体化设施设备按修复费用计算。)(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9.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协商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他协议(1)。合同期内,国家和地方有关水肥一体化、节水灌溉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2)。合同期内,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甲方投入的所有资产、附属物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土地费归乙方所有。(3)。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拟出让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另作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见证人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名):见证人(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