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年度“岳群十大创新创业之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0年度“岳群十大创新创业之星”的通知
各院校、培养单位、有关部门:
为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十大岳群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创新字(2021)1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20年度大学生“十大岳群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招收研究生或其组织的团队。不包括国际学生。
二、获奖数量
“岳群十大创新创业之星奖”10个(本科团队或个人5个、研究生团队或个人5个),“岳群十大创新创业之星提名奖”10个(本科团队或个人5个、研究生团队或个人5个)。
三。申请条件
见《关于印发安徽医科大学“岳群十大创新创业之星”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创字(2021)1号)。
四、遴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团队或个人向所在院校或培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学院或培养单位进行初审,并将初审人员情况在学院或培养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本科生材料汇总提交学校学生处审核,研究生材料汇总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3)审核结束后,以上材料由创新创业学院提交学校悦群科技基金评审专家委员会评审;评价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学校教育基金会根据校长办公会决议备案,统一发放奖金。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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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把此次评选活动作为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契机,推动大学生和培养单位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院校、培养单位及相应部门要严格审核程序和要求,注意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对徇私舞弊、违反工作程序和规定或申请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等行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各学院、各培养单位应于3月20日前将《安徽医科大学“十大岳群创新创业之星”申请表》和各单位“十大岳群创新创业之星”推荐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报送学生处和研究生院。
特此通知你。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2月8日
排版:徐伟
审稿人:张兆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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