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城物业太霸道了,业主不交清渣费就不办装修许可证!
近日,大渡口区八桥镇的钟先生向阳光重庆反映:“荣盛城灌云县物业公司强迫业主收取装修清渣费,不交费就不办理装修许可证,拒绝烧水通电。”
钟先生是今年3月初接手房子的。3月18日,钟先生向荣盛物业公司提交了装修申请。3月20日,荣盛城物业中心电话通知钟先生:“您的装修申请已获批,缴纳相关费用后即可进场施工。”
3月23日,钟先生带着5名装修工人来到物业中心,准备缴纳装修保证金后进场施工。但物业拒绝为钟先生办理装修许可证,拒绝开通水电,理由是需要缴纳一笔清渣费。
荣盛城物业合同相关条款,钟先生供图
钟先生指出:“物业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业主可以自行清渣,也可以委托物业清渣,我们自行清渣,不应该支付清渣费。”
虽然合同中有相关条款,但仍无济于事。物业中心负责人说:“必须缴纳每平方米10元的清渣费,否则不能办理装修许可证。”
由于物业拒绝为钟先生办理装修许可证,拒绝烧水通电,5名装修工人无法进场施工,造成钟先生当日劳务损失1750元。
钟先生告诉记者,不委托物业清渣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清渣费贵,高层10元/平方米,别墅和洋房12元/平方米。如果要拆墙,就需要另一场外交。35-50元/平方米;另一方面,我和几个邻居约定了自行或由专业的清渣公司清渣,清渣资质齐全,我们可以承诺将建筑渣转运到城管局指定地点。但物业公司还是不给我们办理装修许可证。“
垃圾清运承诺书,钟先生供图
记者以业主身份致电荣盛城物业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清渣必须有资质,外面的运渣车
除非取得小区物业出入证,否则不得进入小区。“
目前,阳光重庆已将此问题转交大渡口区相关部门处理,暂未收到书面回复。
那么,物业是否可以拒绝业主办理装修许可证或者不交清渣费就开水电呢?
《重庆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在装修房屋时,为保证房屋主体结构、共用设备设施不受破坏,装修队应当在进场时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押金限额:住宅分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非住宅分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装修完成后,房屋主体结构和共用设备设施未发生损坏,物业管理单位收取的装修押金必须全额退还;如有损坏,由业主或装修队负责赔偿。
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由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人清运。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清运废弃物的,清运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按照规定,业主只要缴纳保证金,物业就应该为其办理装修许可证,缴纳清渣费并不是业主装修的必要条件。
如果您也遇到物业收费、不作为等问题,请向阳光重庆提供线索,我们将及时转交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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