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必须先依法向中国政府主管部门申请批准,批准后方可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一是外企申请审批手续。所谓批准外国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是指我国政府主管机关承认外国公司具有外国法人资格,允许其按法定程序设立分支机构。在法定期限内,其权利义务与国内同类公司相同。目前,我国政府的主管机关是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经审查外国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条件的,允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二是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外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经中国政府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核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可营业。注册申请由其在中国指定的代表提交,并附有国籍证明和外国公司的授权证书或者授权委托书。经审查中国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准予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并要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