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不能以公司命名。
一个个体工商户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登记机关是指县(市)工商局和大中城市工商分局。登记机关也可以委托下一级工商所办理。也就是说,个体工商户原则上可以在辖区工商所进行名称登记。
个体工商户命名规则:
《办法》的主要便民措施有:
一是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名称,也可以不使用名称。即取名与否,完全由个体工商户说了算。比如,一些在集贸市场经营摊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名称登记。如果使用名称,则应遵循规定。
二是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可以加贴经营场所所在镇、街道或者自然村、社区、市场名称,大大拓宽了个体工商户命名空间。比如,“西城区天一小商品批发市场xx店”也方便个体工商户宣传区位特点。
三是丰富了个体工商户命名领域。近年来,不少个体工商户特别是青年创业者希望用数字等有特色、更有特色的品牌来宣传自己的经营。考虑到这一要求的合理性和民间传统经营习惯,办法未禁止名称中使用阿拉伯数字,如“渝中区xx街2046号餐厅”,但不得使用“部队番号”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数字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