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范围所有与经营有关的服务项目收入必须开具服务业发票。对取得的广告收入,应当开具广告业专用发票。
宣传费、配音费、会议费、会议费、展览服务费、调研费、租赁费、制作服务费、宣传制作服务费等均可开具服务发票。
经营范围包括:设计、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因此,生产成本可以作为设计的范围。可开:广告设计费、设计制作费等。
目前,全国很多省份还在使用广告业的专业发票,服务业的发票可以制作。部分省份还取消了广告业专用发票,统一为服务业发票。
使用专用发票省份的制作费将不开具广告专用发票,因为税率不同,只有在发布广告时才开具广告专业发票。如果没有发票,可以去税务部门开。
扩展信息:
卖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
提供服务和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销售者、单位和个人对外经营收取款项,由收款人向付款人开具发票;采购单位、扣缴义务人付款时,付款人应当向收款人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销售方在使用整张发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存在缺页、错号、无发票监制印章或印刷不清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提交税务机关处理。
(二)整张发票使用后,应按号码顺序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晰,一次性全部复印打印,内容完全一致。所填发票不得涂改、修补、撕毁。
(三)发票应按规定时限逐栏填写,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开票使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4)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业务经营发生、确认业务收入时开具发票。业务操作不发生时,不允许使用发票。
(五)销售方应当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具发票,不得买卖、出借、转让或者代理开具发票。
(六)销售方使用电脑开具发票时,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税务机关制作的机外发票。发行后,存根本应按序号装订成册。
参考百度百科-发票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