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命名一个干货注册香港公司?
众所周知,注册香港公司有很多好处:宽松的税收环境、便利的外汇接待、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国际地位。香港作为一个高度开放的国际金融中心,已成为不少企业家注册离岸公司的首选之地。
注册香港公司的第一步是选择公司名称。那么问题来了。香港公司的命名有何要求?下面小编就对香港公司命名的一些要求做一个总结,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参考。
1.避免与知名企业名称或香港注册商标相似
公司名称与知名企业名称相似,注册时极有可能被登记处拒绝。即使侥幸注册成功,也可能造成负面影响,最终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2.香港公司的名称必须为英文
香港公司注册的中文名称是可选的。如有,中文名须为繁体,中文名须以“有限”结尾,英文名须以“有限”结尾。它不是缩写。不接受含英文字母和中文字符的公司名称。
3.公司名称不能与现有公司名称相同
公司的名称不得与香港注册处记录的现有香港公司的名称相同,亦不得与根据条例成立为法团或成立的法人团体的名称相同。
IV.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
如公司名称含有根据《公司条例》第22B条作出的命令所指示的字眼或词句,例如信托、商会等,或公司名称会使人觉得该公司与中央人民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机构,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机构有任何联系,则必须获得注册处处长批准方可注册。
5.不能随意命名
在香港注册公司名称是有限制的。一般而言,公司名称在下列情况下将不会获准注册:
1.公司名称及其在公司注册处处长(“注册处处长”)备存的公司名称索引内的出现
相同的名称;
2.该公司的名称与根据条例设立或成立的法人团体的名称相同;
3.处长认为使用公司名称会构成刑事罪行;
4.处长认为该公司的名称令人反感或在其他方面违反公众利益。返回企名网查看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