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通常是指个体工商户或个人合伙企业等自然人经营的店铺名称。
在企业名称四要素中,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属于通用要素,字号则可以独占。
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三个要素在同一行业的所有企业名称中可以完全相同,但名称大小可以不相同。因此,字号是企业名称的一个核心要素,是企业名称最显著、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扩展信息:
企业名称的作用
1.差异化
字体大小是有特色的,它们可以使人们区分一个企业和另一个企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企业只允许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与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已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2.意义
字号意义重大,企业名称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字号,典型的创作就是字号。由于字号具有鲜明的特点,投资者在设立企业时应重点选择字号,登记机关在审查企业名称时也应重点关注字号。
3.表意文字
字体大小是表意的。作为标志,字号不需要有任何意义,只是字符的组合。任何一个汉字都可以与另一个汉字组合成一个字号。但由于汉字的表意性,不同的汉字组合可以表达不同的意思。
4.经济价值
品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向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商品或服务。经过不断努力,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这种良好的商业信誉使公众愿意购买该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接受该企业提供的服务。
因为企业名称是企业的标识,所以企业名称代表企业或其产品或服务。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无形地转移到了企业的名下
使企业名称具有一定的价值,成为一种独立的财产,使企业名称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具有可转让性。企业名称最突出的部分是字号,最有价值的也是字号。
5.排他性
商标名称的专有性受登记机关的管辖、行业和限制。企业名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可以由企业占有、使用或者转让。企业对其名称的占有,就是对企业名称中字号的垄断。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已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与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已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企业名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在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管辖范围内,不得再出现同行业的相同名称,名称中的字号不得再供其他企业使用。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业务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