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有效期内变更执业企业名称、聘用单位名称、建造师名称的,应当申请证书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的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在有效期内变更执业企业名称、聘用单位名称、建造师名称的,应当申请证书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后的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有效期。
一、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
一、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
1.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建造师网站,登录“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变更,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在线点击同意后,由新用人单位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在线上报。
1.申请人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网站或中国建造师网站,登录“一级建造师管理系统”在线申请变更,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在线点击同意后,由新用人单位打印《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登记申请表》并在线上报。
2.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材料,经申请人所在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由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建设管理处提交。经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打印证书,更换执业印章。注册证书上的变更登记统一加盖“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2.一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材料,经申请人所在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由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建设管理处提交。经省建设厅审核同意后,由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打印证书,更换执业印章。注册证书上的变更登记统一加盖“省建设厅建造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二、一级建造师变更需提交哪些材料
二、一级建造师变更需提交哪些材料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注册系统打印)及备注
图书管理机构规定的系统电子文档。
1.《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通过注册系统打印)及注册机关规定的系统电子文件。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2.注册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3.执业单位变更的,需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和转岗证明材料(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执业单位变更的,需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和转岗证明材料(或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受聘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4.申请人受聘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5.有效期届满的,还需提交完成继续教育证明。
5.有效期届满的,还需提交完成继续教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