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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国办发(2020)2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关于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
国办发(2020)29号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商事制度改革。近年来,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繁荣发展,营商环境大幅改善。但从全国范围看,“准入不准营”现象依然存在,宽进严管、协同治理能力仍需加强。为更好统筹推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充分释放社会创业创新潜力,激发企业活力,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网上办理
(一)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2020年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4个工作日及以内。在此基础上,探索推动企业设立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二)不断提升企业开工服务能力。依托“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及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网上“一表填报”申请。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一个窗口一次性领取全部材料,也可通过寄递、自助打印等方式不见面办理。在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在更广领域的应用。
二、推进注册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三)加大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力度。支持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开展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城市
场域主体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多个经营场所。住所登记为通讯地址和司法文书(含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地,实行自主声明承诺制。对于经营场所,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在住所外开展经营活动,属于同一县级登记机关管辖的市场主体,免予设立分支机构,可申请增加经营场所登记,方便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四)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智能化水平。依法规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加强禁止类、限制类词库实时维护,提升不当用词分析识别能力。推进与商标等商业标识数据库互联共享,丰富告知企业内容。探索“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近似名”人工干预。加强知名企业名称保护,建立名称纠纷处理机制。
三、简化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和审批条件
(五)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将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5类产品审批下放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完善严格的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守住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扩大告知承诺实施范围,推动肥料产品由现行的事后审查向告知承诺调整。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政策、标准、技术规范的宣传解读,加强对企业申领许可证的指导,帮助企业便利取证。
(六)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扩大指定认证实施机构范围,提升实施机构认证检测一站式服务能力,方便企业申请认证检测。防爆电器、燃气用具和大容量冰箱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所需费用由财政承担。简化出口转内销产品认证程序。督促指导强制性产品指定认证实施机构通过开辟绿色通道、采信现有合格评定结果、拓展线上服务等方式,缩短认证证书办理时间
时间,降低认证成本。做好认证服务和技术支持,对出口转内销企业进行政策和技术培训,精简优化认证方案,安排专人跟踪认证过程,合理减免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费用。
(七)深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疫情防控期间远程复核等长效应急措施。2021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网上审批,完善机构信息查询功能。
(八)加快培育企业标准“企名网”。优化企业标准“领跑者”体制机制,完善评价方案,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形成2020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引导更多企业申报公开更高质量标准。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九)加强企业信息公示。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整合形成更加完善的企业信用记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名网”网站或企名网、有关部门门户网站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
(十)健全失信惩戒机制。落实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政策,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大力推广信用承诺制,健全信用修复、强制退出等制度机制。依法依规运用各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等信用管理手段,提高协同监管水平,强化失信惩戒。
(十一)推进实施智慧监管。在市场监管领域,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推动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不同风险等级和信用等级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逐步做到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和主要风
对危险点进行精准识别、预测预警。
(十二)规范平台经济监管行为。坚持审慎包容、鼓励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平台经济行业自律和企业自治作用,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反对不正当竞争,规范发展在线经济。依法查处电子商务违法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通知提出的各项任务要求,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堵点痛点,加强政策协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工作合力。市场监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典型经验做法,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