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可以在不改变软件功能和特性的情况下更改软件名称。例如,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更改软件名称中的企业标识。2.参照计算机软件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1。软件著作权登记人或者合同登记人可以变更或者补充登记事项。2.允许变更的事项:软件名称(包括全称、简称、版本号);申请人可以申请更改软件版本号,但前提是版本号前面有“V”或从“V”中删除。著作权人的姓名;3.允许补充的事项:首次公布日期;未发布的软件注册后,软件发布后,可按发布日期办理补充注册;4.不得变更、补充的事项:软件表达方式的变更(功能的增加、修改);软件权利转让;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布日期等事项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