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有相应规定:
第二十四条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名称、经营者名称、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和登记日期。
以及注册号、发证机关、发证时间信息,原件和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营业执照原件应当摆放在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醒目位置。
扩展信息: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九条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除当场登记外,应当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申请,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依法不属于个体工商户登记范围的,登记机关应当立即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登记。
第二十条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指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并填写《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
参考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