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收件地址不能乱填。淘宝网上卖家向买家发货时,地址应按规定如实提供寄件人地址。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寄件人投递快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事项:
(一)寄件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二)收件人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三)寄递物品的名称、性质和数量。
除已签订安全协议的用户交寄的信件、快件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查验寄件人身份,登记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递运单上记载除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扩展信息: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邮件快件无法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退还寄件人或者按照寄件人的要求处理;属于进出境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海关、检验检疫手续。邮件快件无法投递或者退回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信件自确认无法退回之日起超过6个月无人认领的,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当地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下销毁;
(二)属于信件以外的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登记处理;
(三)属于进境快件的,移交海关依法处理;有依法应当检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处理。
参考企名网.快递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