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的商业名称
企业字号即字号,是除行政区划、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外,与其他企业显著不同的标志性文字。
企业名称构成
企业名称应当依次由以下部分组成:字号(或者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并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可见,商号应当是企业名称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先确定商号,企业名称才能成立。因为在企业名称的构成要素中,只有商号是可选的,其余的公共名称都不以企业意志为转移。
因此,应当在《企业名称规定》中明确企业名称的选择条件,但法律以“企业名称的选择条件”代替,削弱了企业名称在企业名称中的地位。字体大小应由两个以上字符组成“,这与第七条相矛盾。显然,“可以”的规定是赋予主体一定的权利,让企业选择事务所名称行使权利,不选择事务所名称也于法有据。而“应当”的规定是为了限制主体履行某些义务,这些义务是不相容的。没有商号的企业名称不能识别同一注册地的不同企业。选择商号应该是建立企业名称的核心环节。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
商号与商标密切相关,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商号有时可以成为商标的组成部分或相同内容,但有时则不然。商号与商标在功能和性质上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
(1)商标主要用于区分商品或者服务,代表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它们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者服务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
(2)商号主要用于区分企业,代表制造商的声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有联系地存在。商号属于姓名权,因此商号与人或身份的关系更为密切。
(三)商标权受商标法特别保护
;但是,商号权只是按照民法典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式进行保护。
(四)标有公司商号的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往另一国家时,需要在该国单独注册商标,但不必单独注册商号。
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为商标,或者将注册商标变更为企业商号,商标与商号成为同一内容或者是其组成部分。然而,许多商号并不具有显著特征,因此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综合以上知识,我们可以看出,商号是企业的必要组成部分,商号不等于商标,商标不同于商标。如对以上知识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