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楼:买的时候是我和女朋友。其实房子本来是打算做婚房的,所以当时加了她的名字,贷款也要现场两个人签字。然而,今年四五月份,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分手了。她现在不想帮我办理抵押贷款。
小娄买了一套97平方米的房子。他说,首付款是自己交的,因为购房合同上写着前女友的名字,贷款需要两个人到场提供一些材料,但现在这不太可能了。
小娄:我现在的处境很尴尬,就是办不了这个贷款,开发商又不能帮我改名。
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小楼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办好贷款并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就得收回房子。销售中心李经理说,小楼目前的情况,他已经向公司申请过多次,确实没有办法改名。
李经理:如果改名,比如结婚证、户口本,这个名字是他还没交这套房子定金的时候建的。然后我记录了你的合同,还没有记录到房委会。那可以更多,要分前后。
李经理提供了一份签约通知书,上面写着:自客户签订认购书起至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前,除直系亲属外,我公司不受理任何更名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我公司不再受理任何更名申请,但小娄表示,自己购房时并没有关注这一条。
李经理:意思是公司规定不允许。
房委会是否有这样的相关规定?
李经理:不管这件事,房管局要经过开发商同意才会更名,也就是说更不可能直接更名给房管局。
如果退了,能退吗?
李经理:按合同可以退款。
李经理再次询问领导,回复说,为了在管理过程中出现不规范行为,小娄要求改名是不允许的。目前,小楼已通过当地市长热线向房管部门反映情况。
不用付钱就写上她的名字
,这不是自找麻烦,必须从中吸取教训,审时度势,切不可肆意妄为,不顾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