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变更手续办理相对复杂,视具体变更内容而定。工商变更手续主要包括公司名称变更、公司地址变更、公司法人变更等,今天企名网为您答疑解惑,解读工商变更手续相关知识。
工商变更手续: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一、企业名称变更
1.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需核对);
3、公司关于变更的决议/决定书(规定公司决定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原件)。
二、企业住所变更
1.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需核对);
3.公司关于变更的决议/决定(公司决定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需核对);
3、公司关于变更的决议/决定(按规定,公司决定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1份);
4、拟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全部复印件(原件)。
4.企业认缴注册资本总额的变化
1.法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需核对);
3.公司约
关于变更的决议/决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按规定加盖公章)(原件1份);
4.审批机关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1)文件复印件(原件各1份)(注:如相关资料可通过我局监管局共享系统查询,可免于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5.经批准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
6.认缴注册资本总额增加,同时增加新股东的,应提交新股东资格证明文件[见说明];
7.认缴注册资本总额减少的,应提交登报的减资公告(原件1份,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申请减资登记)和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原件1份)。
以上就是工商变更手续:工商变更手续的全部内容,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