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东)6月21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一份行政处罚决定。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被处罚。
8次行政处罚已罚款数十万元
豫药监械罚(2021)2-124号显示,该公司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国务院令第680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罚款https://www.zhucesz.com/万元。
据了解,这也是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两年来第八次被行政处罚。第三方信息显示,2021年12月,该公司因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医疗器械,被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https://www.zhucesz.com/万元;11月,因生产不符合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分别被罚款https://www.zhucesz.com/万元、https://www.zhucesz.com/万元;8月,被罚款4万元;4月,该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经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产品不符合注册产品技术要求,被罚款125160元;2月份,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22221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检测结果不合格,被罚款3万元。
此外,2020年6月,因“生产条件改变,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被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
不合格产品抽检多次被通报
经查询该网站信息库还发现,裕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多项产品抽检不合格记录。
2022年4月,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2年第18号)显示,标称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被检出不合格。
2022年3月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2年第1期)
)显示,标称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标准规定。
2022年2月,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1年江苏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质量通告2022年第5号显示,标称裕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标准规定。
2021年12月,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2021)106号》显示,标称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外科口罩不合格。同月,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1年第52期)显示,裕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外科口罩涉及无菌项,不符合标准规定。
2021年11月,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江苏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材料质量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8号)显示,标称裕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防静电性能不合格。同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2021年第一期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称,裕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无菌”不符合标准规定。
2021年10月,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7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称,标称裕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不合格。同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1年第6号)2021年第126号显示,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外科口罩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压差”。
2021年9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1年第5期)称
标称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合格。标称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合格。
2021年8月,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1年第2期)称,标称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医用外科口罩不合格。同月,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布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公告(2021年第3期)》称,标称裕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次性医用防护服不合格。
企业回应:业务停止了,我们退出了
中国质量新闻网就处罚、抽检不合格等问题致电裕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时,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市场上大部分产品都是公司假冒的,“正在抓”。这家公司已经两年没生产了。当本网继续查询该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时,该人士表示,业务现在已经停止,“全部退出”。
但第三方信息显示,豫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伟杰。也就是说,公司成立才两年多,公司官网依然存在。
公司官网显示,裕安(河南)控股有限公司整合长垣市标准化闲置厂房快速整改,迅速组建了符合标准的10万级净化车间,建成了符合要求的综合检测实验室,在旗下5个分厂迅速形成长垣市场产量较大的防疫物资生产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