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需的证明和材料。
1.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需的证明和材料。
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相对容易:
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相对容易:
1.母公司决策层有筹建分支机构的决议,到建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特别提醒,此时名称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下面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一致,否则会很麻烦,这是最新的规定)
1.母公司决策层有筹建分支机构的决议,到建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名称预登记(特别提醒,此时名称申请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与下面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一致,否则会很麻烦,这是最新的规定)
2.准备材料:母公司章程、许可证复印件(别忘了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事项及权限、经营者身份信息)。分支机构负责人的预约和身份证信息;
2.准备材料:母公司章程、许可证复印件(别忘了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事项及权限、经营者身份信息)。分支机构负责人的预约和身份证信息;
3.分公司场地证明(自有房屋不动产权证、租赁房屋租赁合同、非城镇房屋指定政府证明);
3.分公司场地证明(自有房屋不动产权证、租赁房屋租赁合同、非城镇房屋指定政府证明);
4、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母公司,但作为分公司(不能独立核算),不具备资质。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你的分公司不能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你的经营范围只能为母公司承接业务。
4、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母公司,但作为分公司(不能独立核算),不具备资质。如果业务
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你的分公司不能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你的经营范围只能为母公司承接业务。
5.最后提醒:分公司成立后,应持分公司许可证到母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备案。
5.最后提醒:分公司成立后,应持分公司许可证到母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备案。
二是分行办理流程。
二是分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涉及预先核准的,申请人在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领取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2.涉及预先核准的,申请人在收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领取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3.申请人应当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支机构所需的申请材料。
3.申请人应当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支机构所需的申请材料。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应当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需要核实的,应当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
五、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时,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登记大厅领取营业执照。
五、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时,申请人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登记大厅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