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具有从事土地评估执业能力的机构登记条件:
1.连续4年以上从事土地评估活动,并取得本市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活动登记证2年以上;
2.企业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专职注册土地估价师7人以上(含7人);
4.近两年平均每年完成评估项目200个以上,评估标的物土地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土地评估项目5个以上;
5.法定代表人为取得土地估价师或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4年以上,实际从事土地估价或房地产估价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专职估价师;
6.评估公司设立土地评估技术负责人(总评估师或副总评估师)。技术负责人应当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4年以上,且为实际从事土地估价工作4年以上的专职土地估价师;
7.专职注册土地估价师在机构股份或出资额中的股份或出资额合计不得低于30%;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鉴定质量管理、鉴定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并公示企业信用档案;
10.随机抽取的1份土地估价报告符合《城镇土地估价条例》要求。
中乙国际代理土地评估机构注册,土地评估公司注册业务,一对一贴心服务,信用保证,价格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