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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容易引发纠纷的环节。那么,公司部分履行合同变更名称怎么办?我们签的合同还有效吗?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一、合同部分履行完毕,公司更名后怎么办
合同不需要更改。但对方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的书面批准文件。合同有效,无需变更合同。更名后的公司与原债权债务仍有继承关系,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但从操作的角度来看,有一份补充合同可能会更好,这样更容易处理和解和争议处理。
二、表演主体
合同履行的主体不仅包括债务人,还包括债权人。因为,合同充分、正当履行的实现,主要不仅取决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还取决于债权人接受履行的行为。因此,合同履行的主体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除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债务,性质上必须由债务人自己履行外,履行也可以由债务人的代理人履行,但只有在履行属于法律行为时才能适用代理。同样,在上述情况下,债权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代为领取。此外,必须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可以改为由第三方履行。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或者符合合同性质,第三人也是正确的履行主体。但由第三人代替履行时,第三人并不取得合同当事人地位,第三人仅居于债务人的履行辅助人地位。
三。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间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合同履行期限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应当在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
在履行期限内不履行,可能构成迟延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另行补充。约定未补充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合同履行原则中的体现。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延迟履行和提前履行两种情形。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履行期限届满前履行的,属于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当履行。
四、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一)情况必须发生变化的事实。所谓情势,一般是指作为合同成立基础或环境的客观条件,如合同订立时的供求关系等。这里的变化是指上述客观条件的异常变化,如战争造成的严重通货膨胀等。判断是否构成情势变更,应以是否造成合同依据的丧失、是否造成合同目的的落空、是否造成对价关系的障碍为判断标准。
(二)情势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毕前。之所以说情势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是因为如果在合同订立时情势变更已经发生,则应当认为当事人已经认识到发生的事实,合同的成立是以已经改变的事实为基础的,不允许事后调整,只有明知的当事人才能自担风险。情势变更原则之所以要求情势变更发生在履行完成之前,是因为合同因履行完成而消灭,随后的情势变更与合同无关。
(3)情势变更的发生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即是不可抗力等意外事故造成的。可以归责于当事人的,应当由当事人承担风险或违约责任,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4)必要事件对当事人更为重要
不可预见的。当事人在缔约时能够预见情势变更的,表明其承担风险,不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5)必须变更情节,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应根据理性人的观点进行判断,包括履行中的特殊困难、债权人接受程度严重不足、履行中未给债权人带来利益等。
综上,关于公司更名后怎么办,合同仍然有效。但为了以后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大家签订补充条款或重新签订合同。另外,如果不是重新签署,实际上是法律意义上有效的,所以大家保留好相关材料和证据就好。更多相关问题,可咨询企名网聊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