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公司名称和品牌名称都是需要到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法定名称,但两者在功能和类型上存在差异。它们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公司名称是公司的法定名称,即在登记时表明公司身份的主体名称;品牌名称是指公司为其产品所取的名称,只能表示产品名称,不能表示公司主体。
2.构成不同,公司名称的构成通常带有某一有限公司或某一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名称是由一个词或一组词组成的产品名称,可以与公司名称无关。
3.登记性质不同。公司名称是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前需要通过预登记的名称;产品名称可以由公司作为法定主体进行登记,这需要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等经营主体后,才能以公司为主体进行登记。
扩展信息:
公司名称变更申请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并加盖公司公章)。
申请企业(公司)登记委托书(领取并加盖公司公章)应当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人权限。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股东会提交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有关章程、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者签名。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会提交的决议包括:决议案、章程有关条款修正案,应当由发起人盖章或者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有关章程,并由董事签署。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自然人股东)盖章或者签名。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发起人盖章或者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出资人盖章。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本规范适用于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
以上项目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公司应加盖公章,并与原件一致。
参考百度百科-公司名称
参考百度百科-品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