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核验一般要求
一、公司名称核验一般要求
1.公司名称不能包含以下文字
1.公司名称不能包含以下文字
(一)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发展的;
(一)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社会发展的;
②会对群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
②会对群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
③外国(地区)和国际经济组织名称;
③外国(地区)和国际经济组织名称;
(四)执政党名称,党、政府、军事管理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组织名称和部队人数;
(四)执政党名称,党、政府、军事管理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组织名称和部队人数;
⑤外国文字、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⑤外国文字、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⑥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严禁的。
⑥其他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严禁的。
2.公司名称应当使用符合中国规范的汉字。
2.公司名称应当使用符合中国规范的汉字。
3.公司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定代表人姓名,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司法人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定代表人姓名,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名称不得包括其他企业名称。子公司的名称应当冠以其子公司的名称。
4.企业名称不得包括其他企业名称。子公司的名称应当冠以其子公司的名称。
5.公司营业执照上只允许标注一个公司名称。
5.公司营业执照上只允许标注一个公司名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准公司名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准公司名称
(一)经同一市场管理机构核准或登记的同业
竞争企业的名称和商号,但与项目投资有关的除外;
(一)经同一市场管理机构核准或者登记的同行业竞争性企业名称、字号,但与项目投资有关的除外;
(二)与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其他公司原名称相同;
(二)与变更名称未满一年的其他公司原名称相同;
③与被注销户口或被注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③与被注销户口或被注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行为。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的行为。
7.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由公司自行按照文本转换标准翻译为中文,不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7.企业名称需要翻译为外文的,由公司自行按照文本转换标准翻译为中文,不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2.国家工商总局命名要求
2.国家工商总局命名要求
一、名称核准的基本规则
一、名称核准的基本规则
(一)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无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1)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
(1)经国务院办公厅批准;
②记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②记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③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③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要求。
④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要求。
(二)未使用社会经济行业分类术语描述公司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二)未使用社会经济行业分类术语描述公司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①企业管理主题
动态特征属于社会经济行业前五大类;
(1)企业经营管理主题活动特点属于社会经济行业前五类;
(2)公司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或集团总部;
(2)公司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或集团总部;
③与同一市场管理机构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同。
③与同一市场管理机构核准或者登记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同。
(三)申请名称带有“中国”、“中华”、“国家级”、“国家级”、“国际”等字样的,国务院办公厅报请批准的文件复印件。
(三)申请名称带有“中国”、“中华”、“国家级”、“国家级”、“国际”等字样的,国务院办公厅报请批准的文件复印件。
(四)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地区)名称可以使用“(中国)”字样。
(四)外商独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地区)名称可以使用“(中国)”字样。
2.材料提交标准
2.材料提交标准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公司登记机关印章);
(二)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证明书及指定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注明指定或相互授权的委托人的申请、管理权限和管理权限。许可证期限。
(二)指定代表或共同授权代理人的证明书及指定或共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注明指定或相互授权的委托人的申请、管理权限和管理权限。许可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