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和资金额度的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后,于2022年6月24日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洲路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办理了结构性产品手续。
一、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定期存款的前次使用情况
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成都银行办理结构性存款4亿元,设定预期收益率(保底收益率-最高预期年化收益率)。详见《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募集资金
关于定期存款到期及办理结构性存款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年6月24日,上述结构性存款到期,本金4亿元,利息收入1万元。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结构性存款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4日,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出资人协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芙蓉金城”单位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发行货币:人民币
4、发行规模:4亿元
5.链接目标:北京时间下午2点彭博BFIX页面交易货币固定价格
6.预期到期利率:若观察日欧元/美元≤,则到期收益率为(最高预期年收益率);
若观察日为<欧元/美元<,则到期收益率为(保证收益率-最高预期年收益率);
若观察日欧元/美元≥,则到期收益率为(保证收益率);7.发售期限及起息日:2022年6月24日
8.到期日:2022年12月22日
9、关联关系说明:本公司与成都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及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
股东寻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虽然属于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
在上述投资期间,公司将与成都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跟踪上述产品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后,截至公告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
六、备查文件
成都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