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顺义分局(以下简称顺义市场监管分局)在回复举报人时,将举报人姓名写错,目前尚未纠正。近日,举报人张先生表示,将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该局部分工作人员不作为、不负责任的问题。
北京海通联合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海通公司)是一家注册在顺义的企业,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于2013年10月因病去世。由于企业经营不善,欠下的债务高达2亿元,债主天天上门逼债,公司难以继续维持。在此情况下,2017年12月,北京海通公司决定转让股权以解燃眉之急。
然而,在北京海通公司转让股权变更法人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情况,即所有提供给行政部门的转让变更文件上的签名,都是已去世4年的原法定代表人。怎么回事?据受托办理北京海通公司债务和股权转让的刘有志介绍,原来北京海通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去世后,公司未按规定选举新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北京海通公司从未声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已经去世,而是欺骗办公室主任在股权转让变更文件上冒充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对此,京协童昆指出:企业法人因病需要变更法人的,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比如去医院领取死亡证明;2.领取死亡证明后,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该人已死亡,并领取公证书;三、填写《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4.出具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企业公章)、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并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方权限、委托期限等;5.填写
写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企业加盖公章);6.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法定代表人解聘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上岗证应当明确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聘任岗位;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述文件。童昆认为,北京海通公司在股权转让、法人变更过程中让他人冒充签名,涉嫌违法,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18年9月,对于北京海通公司在股权转让、涉嫌在法人变更过程中提供虚假登记材料等违法行为,市民张先生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顺义分局(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顺义分局)反映,时隔半年,在张先生的再三催促下,直到2019年2月11日才等到分局办公室的通知,然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通知竟然写错了自己的名字,通知的内容也让他百思不得其解:“我分局对北京海通联合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后,经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决定对案件进行处理。“对此,张先生被告知向顺义市场监管分局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撤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二是举报人的姓名怎么会写错?你是否认真对待举报?对此,顺义分局至今未作出回复,也未对姓名错误的公文进行更正!
在不断督促顺义市场监管分局给予答复的同时,张先生也向媒体反映。今年5月,北京青年报记者曾到该局了解情况,该局接待人员表示,了解情况后会联系张先生。
京协童昆指出: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登记公司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虚报登记
有资本的公司,处注册资本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他认为,顺义市场监管分局的撤案决定于法无据,应予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