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10月24日,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接到最终控股股东通知,中文注册企业名称由“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州越秀”),企业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自2019年10月22日生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广州越秀的英文名称仍为“广州越秀控股有限公司*”。
越秀地产表示,广州越秀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人民政府全资拥有,广州越秀继续为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前述关于广州越秀的变化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10月22日晚间,越秀地产发布公告称,当天下午,公司在香港诺富特世纪酒店召开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行使收购两个新地铁地产项目51项权益的权利,并高票通过。
收购完成后,越秀地产轨道交通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将增至约320万平方米,约占公司总土地储备的15%,约占一线城市土地储备的36%,实现优质土地储备多元化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