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差异主要如下: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关于公司设立条件和出资方式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向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不同的法律地位
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结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架构,以总行分支机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不同的受控模式
母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子公司,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员、业务、财产直接受总行控制,在总行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债务责任承担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由于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在财务上与总行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性债务由总公司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负责。
5.取得的营业执照不同
子公司领取有法定代表人姓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分公司领取写有“负责人”字样的营业执照。
6.产品包装标识不同
子公司必须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明自己的名称和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明总公司的名称和住所,也可以只标明总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处理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差异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不仅能预防法律纠纷,还能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经济损失,切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以上是企名网整理的内容。企名网上线。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