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没有竞业限制条款,你不需要告诉公司新单位的名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实行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区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