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名开头的注册公司,注册资本应在300万以上。注册公司命名的基本注意事项如下:
1.企业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
2、冠生铭注册资本应在300万及以上。冠生铭的注册资本除部分特殊行业要求外,无特殊要求。此外,还需要考虑公司未来是否会竞标。
3.企业名称不得与同行业企业注册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字号相近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字音相近、字号相近、字号前加上“新”“好”“金”等没有显著意义的简单词语。如亿利、新亿利为近似名称,字号由三个或三个以上汉字组成,字号中有两个字相近或重复,为近似名称。
4.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界定。名称中的行业可以反映公司的主要行业。如果该行业用不同的词语表达,但含义相同,则一般认定为同一行业。常见行业:商贸、贸易、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为同行业;文化传播与文化传媒是同行业;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电子技术同行业
5.字号字数以五个字符为限。驰名商标不得作为公司名称,禁止字号不得作为公司名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不得作为公司名称。
6.字号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数字、英文及互联网新造文字。任何字典都没有收录生僻字,不能带有宗教色彩,也不应使用名人字号。
7.核名查询结果中,发现的省名、市名需要核对。省名中有团体、行业名称的,不予核准。查询结果中,将显示变更、注销、撤销的企业名称,未满保留期限不予核准。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
5.汉语拼音字母(用于外文姓名的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
下列企业可申请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国际”字样:
1.国家公司;
2.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3.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参考百度百科--《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