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枣哥注册了一个“暗夜猎人VN”的商标,你玩VN要给我枣哥写申请吗?我Gigi国王注册一个“Chiana”,所有玩轮子的人都来签申请表?我炫我的狗注册“一单”。打单的时候一定要换线吗?起诉马云抢注商标有用吗?肯定没用啊,不在同一个领域,知名度也不够,当然这只是个玩笑,不信,信了就会输。
一般来说,20元是公司的注册资本,商标注册就是上千元。然后知名自媒体人的名字被注册并要求改名,不能再用于商业目的。
这给我的感觉是,大家可以看到,美国上传了这两个人的黄牛视频,然后起诉下载者,赚了几千万。
反过来想,是不是可以先在国外注册国内知名博主的商标?因为国外没有商标法,这个答案仔细想想可能值上千万,但最大的可能是你侵犯了他人的署名权。所以不要这样,现在的商标法已经在打击这些皮包公司了。
像一般的平台,合法经营不好,管理者没有这个法律意识。如果遇到这种抢注行为,可能只是封了涉事的自媒体人的名字,就不会想维权了。所以B站的支持让我很开心。自媒体是弱者,保护版权利益和商标是各大平台都要补上的一课。
这两天,搜索商标,最有价值的词是“信息不对称”“资源不对称”。据我了解,贵皮包公司只是注册商标,但我真正做的是我正在做的事情。你的皮包公司无非是吃素,不作贡献就得抢师傅的功劳。
B站平台第一时间非常贴心,各位学法律的朋友也提到,《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已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的确
其实商标注册成本低,审核周期长,你投诉的成本可能比私下解决的成本还要多。那些皮包公司就是看你不懂法。不过,比起因为害怕而被迫改名,你更担心的是改名后那些粉丝会不会认识自己。其实,完全不必害怕,要用法律武器维权。如果你对自己的自媒体有长期规划,包括UP主的路线,最好私底下了解一下,及时注册。不要等到侵权了才想到弥补。
而且,商标注册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它一直存在,只是互联网时代长期存在的侵权新方式。比如《老夫子》是一部被抢注的漫画,原作者根本不是王泽。所以,你最好及时注册商标,做好准备,未雨绸缪。例如,全国连锁品牌陶华碧注册了各种商标,在阿里旺旺类似的商标就有好几个。感兴趣的人可以了解一下。
广大网民不要想着抢注,因为现在规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你领证就得缴税,这是得不偿失的。现在修法后,维权很简单,可以直接对这个抢注者的行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不需要证明自己是知名的,才能拥有很强的“在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