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陆续接到相当多朋友关于税务困惑的咨询。看完这些问题,我们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这么多困惑。
小编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每天看着各种政策解读,奋力学习。时不时没注意Rua的头发,悄悄担心发际线后移……
我的心好累~~~为了保护大家的发际线,小编了几个大家关心的关于“房屋租金”的问题分享给大家。
问:工作流动性大的情况下,如何申报房屋租金加计扣除?
答:企业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享受房屋租金扣除,因为外派员工本人没有因租房产生房屋租金支出;
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一年内多次变更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报送房屋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允许根据一年内变更工作地点的情况进行扣除,扣除标准按主要工作城市标准扣除。
问:我有一套房,但我把它租出去了。现在我正在偿还我的抵押贷款。我自己又租了一个。我可以扣除我贷款的租金和利息吗?
答:在同一地级市有房且租房的,只能享受首套房贷利息,不得享受住房租金抵扣~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在不同城市有房的,可以选择其中一项扣除~本人及配偶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问:我和丈夫住在不同的地方。两人能否同时享受房屋租金抵扣?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扣除一方的住房租赁费用。
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就业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地区、地、盟)所有行政区域
范围。
因此,个人在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问:我以儿子的名义买了首套房,但可以扣除共同还款吗?
答:从实践来看,房屋不动产权证登记主体与借款合同主体没有交集的情况很少发生。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根据《暂行办法》,只有纳税人或其配偶将住房贷款用于为本人或配偶在境内购买住房,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才能抵扣。
问题中,父母购买的房子是给子女的,不符合上述要求。父母和子女都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问:我和朋友租住在一起,那么我们的房屋租金应该怎么抵扣?
答:房屋租赁费用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住房的个人(非夫妻)与出租人签订了规范的租房合同的,可以按照租金定额标准扣除。
1.以租赁合同为准
个人出租房屋,将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金个税扣除以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签字为准。
2.承租人只写了一个人
如果租赁合同中承租人身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无论多少人合租,都只能用于签订合同的承租人抵扣个税,其他人不能抵扣。
3.承租人写多人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书写多人姓名的,可由在合同上署名的承租人共同抵扣税款;那么大家可以在同一时间按照同一标准扣除,不需要分摊。
问:我住的是公租房,公租房是公司和保障房公司签订的协议,但员工需要缴纳租金。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员工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住房租金支出可按标准确定
扣除金额。
职工承租公司与经济适用房公司签订的经济适用房并缴纳租金的,可申报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将与公司签订的公租房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一个疑惑~~~
上面提到的六个问题是大家关心和问得最多的。不过,相信今天过后,小伙伴们应该不会再纠结房屋租金专项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