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公司注册查询?如何在线查询?如何注册公司?今天,企名网小编整理了注册公司的查询方法,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公司登记查询可以分为几个方面,包括公司名称查询、企业登记状态查询和公司登记信息查询。
一、公司名称查询
注册公司的第一步是核对公司名称(名称核准)。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杨辉整理公司名称核对规则如下:
第一步:咨询后,接收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指定(委托)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提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并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照《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证书:
1.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创始单位资质证明或者股东、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3.指定(委托)书。
上海公司的名称核对通常需要5个工作日,而外企的名称核对只需要一天。
有关公司名称查询规则的详细说明,请参阅:
二、企业登记状态查询
目前,大部分省市工商局已开通企名网上登记受理,即使提交书面核准材料,也可在工商局网站查询企业登记状态。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状态查询(百度)
只要输入企业名称,选择在哪个区县工商局注册,就可以查询到目前企业注册受理的状态,主要包括受理、审批、领证等几种状态。
三、公司登记信息查询
企业登记信息查询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工商局档案查询,二是通过网上查询。
1.档案查询
企业注册后,工商局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公司注册信息,供大家参考。查询人持身份证,缴纳60元查询费,即可查询到公司详细信息,包括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姓名、股东出资比例、注册资本、注册时间、注册地址、公司变更历史等。
2.网上查询
查询人需要在工商局网站注册一个用户名,然后输入被查企业名称,这样就可以查询到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一般来说,档案查询的企业登记信息内容比网上查询的要多。
以上是中国内地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的几种查询类型和方式。此外,企业在税务等部门的登记信息也可查询。
目前,世界主要国家或地区的公司登记信息都是电子文件形式,基本都在主管部门网站上查到。
开办公司首先要给公司起名字,但不知道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然后可以按要求查询:
1到工商网站查询名称是否已注册。
2.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经协商后,接收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4.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5.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6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申请书上应粘贴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长期居住证、港澳台同胞回乡证、军官退役证等表明申请人身份的证件。
7.办理设立(变更)登记时,委托人与申请人办理名称(变更)预登记时
有不同的,申请人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注意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填写《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申请书》外,还应提交相关文件证明:①以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为企业投资人或股东)作为字号的,应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出资人姓名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名人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2)使用商标中文字作为字号的,需提交商标权人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商标注册证(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商标注册人印章的复印件)和商标权人资质证明(商标权人为经济组织的,资质证明上须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所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③申请名称中含有著名企业名称、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总称或简称的,还应提交业主出具的相关授权文件,不得擅自注册(投资关系除外)。(四)申请同行业使用同一字号的,字号所有人应当出具授权(许可)文件及加盖其印章的许可证复印件(投资关系除外),授权(许可)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
名称预先核准(变更)申请书填写方式:填写名称,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四部分组成。例如:
北京(北京)+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是一个行政区划;
康达是字号。为了减少重名,建议大家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
商贸为行业特色,应与所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要行业相对应;
有限公司是一种组织形式。
分会名称前应加上主办单位的全称。例如:北京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方庄分公司;
需要注意:①建议至少服用3
对于以上备选字号,我们将按照您填写的顺序进行重复核对,未先重复名称的名称为核准名称;②名称中的行业特点应与主体行业一致。如果主要销售百货商店,则名称应以商业或贸易为特征;从事科技开发业务的,名称应当具有科技特征。
名称保留期限: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保留期限为3个月。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名称延续:预先核准名称保留期限届满前10日,申请人可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延续。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期满后不得延长。名称吊销:名称保留期满,申请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自动失效。申请人也可以向原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原预先核准的名称,但申请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同时交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出资人变更:申请登记的出资人与预登记时的出资人发生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①出资人部分或者全部发生变化的,由申请人出具情况说明。(2)出资人不具备投资资格的,应当退出或者更换出资人。(三)以出资人姓名作为字号登记企业名称的,出资人退出投资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登记。(四)经同一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为出资人,企业名称与出资人名称相同的同行业登记。出资人退出的,应当提交名称所有人出具的授权文件;无法提交授权文件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登记。驰名或者驰名商标、知名企业、知名高校或者科研院所所有者作为出资人,使用驰名或者驰名商标、知名企业名称、知名高等院校或者科研院所
出资人退出的,应当提交业主出具的授权文件;无法提交授权文件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登记。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1.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名称;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团体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编号;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